各紡織機械、器材生產企業:
中國國際紡織機械展覽會暨ITMA亞洲展覽會將于2008年7月27日至31日在上海新國際博覽中心舉辦。展會的招展資料(《展會通則》和參展報名表4份)已經寄發給紡機企業,報名工作已經開始。目前,已經有部分企業開始報名申請參展。由于本屆展會采用了歐洲國際紡織機械展覽會(ITMA)的規則,與國內通常展覽會的規則有許多不同之處。國內許多企業對新的規則不太了解。因此,為便于企業報名參展,簡化手續。我會在此對展覽會《通則》和“參展和面積申請表“中的有關規定做出部分調整和補充說明。具體說明如下:
一、展覽最小面積申請:
“通則”中規定展覽的最小面積申請為15平方米,現在變更為最小面積申請為12平方米。
二、申請展覽面積補充說明
1、申請展位面積尺寸為:長(x米)× 寬(x米)
長的一側為鄰近通道,寬的一或兩側有可能為與其它展臺相鄰并作為分界線。
2、展位長寬最小尺寸的規定,寬:最小3米,申請面積需要延伸擴大時,須按3的整倍數增加;長:最小4米,延伸擴大時可按需要申請。
三、展位裝修
本次展會提供給參展企業的展覽場地只有一種選擇,即申請展覽用(光)地,不設置標準展位(含標準配置裝修),所有申請展位的費用中均不含展位的裝修搭建費,展位的裝修搭建須由展商另外支付。
四、報名表格填寫
鑒于“參展和面積申請表”填報過于繁瑣。為便于申請參展單位報名參展,我協會將隨函下發新的“ITMA ASIA+CITME 2008參展申請表”。具體要求請詳見后附“ITMA ASIA+CITME 2008參展申請表”。
五、展位申請確認
1、“ITMA ASIA+CITME 2008參展申請表”填報同時需預付展臺費用的20%定金。ITMA ASIA+CITME 2008展覽會參展報名截止日期為2007年4月30日。
2、企業參展申請一經確認,即發給參展商“參展許可證書”。我會將與參展單位簽訂參展協議(合同)書。其他內容仍以中國國際紡織機械展覽會暨ITMA亞洲展覽會《通則》內容為準。
ITMA ASIA+CITME 2008參展申請表下載
展會報名表.doc
中國紡織機械器材工業協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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